笪志刚:中俄能源合作,如何走好快车道
2019-07-16 10: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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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在2019年《能源评论》第六期•首席能源观

不久前,习近平主席应邀对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了第二十三届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论坛期间,主题为“促进中俄能源领域上中下游全产业链合作”的第二届中俄能源商务论坛在圣彼得堡举办,习近平主席参加讨论并做重要讲话。

习主席此次访俄,不仅拉开了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序幕,也为两国能源合作带动经贸合作提质增效,开拓能源合作新领域与新模式,为中国企业抢抓能源合作新机遇,拓展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空间夯实了基础,释放了潜力,让中俄合作进入了快车道。

走稳传统领域

2018年是中俄合作提速年,两国贸易额首度超越1000亿美元大关,增幅高达27.1%。此外,中国已连续九年保持对俄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俄罗斯为中国第十一大贸易伙伴,对俄贸易额占中国外贸总额的2.32%,对华贸易额占俄罗斯外贸总额的15.8%。双边的务实合作涵盖经贸、投资、能源、农业、矿业、林业、金融、科技、教育等。

其中,能源合作不仅体现两国的地缘战略意义和经济诉求,也是拉动中俄贸易额突破1000亿美元并创历史新高的驱动力,更是两国外贸额短期内冲刺2000亿美元目标的“压舱石”。

据俄罗斯海关数据显示,2018年,俄罗斯对华出口包括矿物燃料、燃料的副产品、矿物油及其产品、沥青在内的矿产品427.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1.9%,占俄对华出口总额的77.9%。其中,对华出口原油7149万吨,比上一年增长19.7 %,对华原油出口占俄原油出口比重15%左右。

2018年,中国全年进口石油4.62亿吨,石油进口依存度为70.8%,其中从俄进口原油占15.5%。截至2018年底,俄罗斯已连续三年保持中国第一大原油供应国地位,中俄能源合作进入相互依存度不断攀升、合作领域不断扩大的阶段,成为带动两国经贸额不断创新高的重要支撑。

目前中俄双方已就2020年努力实现双边贸易额突破2000亿美元目标进行务实沟通,虽然还面临很多现实困难,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俄能源合作规模的扩大、质量的提升、领域的拓展、合作的创新,是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保障。

挖掘更大潜力

中俄能源合作经历了叶利钦时期、普京时期、梅普时期、普京新政等阶段,涵盖石油、天然气、电力、煤炭、核能等广泛领域。从中俄能源合作机制建设的角度,1996年两国政府签订了共同开展能源领域合作的协定,并在两国总理定期会晤框架下设立了高层次、常态化、机制化的“中俄能源领域合作分委会”,中方还相继成立了电力领域、煤炭领域、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工作组,为推进在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领域扩大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25年来,中俄能源合作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拓展。

从1999年石油贸易量只有57万多吨,到2004年石油贸易量突破1000万吨;从2008年10月签署《贷款换石油协议》,到2011年1月经由漠河通往大庆的年供应1500万吨的石油管线开通;从2010年中国开始从俄进口天然气,到2013年6月签署总额为2700亿美元、年供应4600万吨、合同期25年的长期供油协议;从2014年5月签署合同期为30年、年供应38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协议,到2017年中俄开展帕亚哈油气田项目为标志的北极航道合作;从2018年6月中核集团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签署《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框架合同》《徐大堡核电站框架合同》,到2019年6月中石化签署了投资参与诺瓦泰克在俄罗斯北极地区液化天然气项目的协议,中俄关系进入历史最好时期,两国合作步入发展快车道。这一过程中,互利共赢的能源合作日益成为两国经贸合作规模的“压舱石”,快速增长的“晴雨表”,不断创新的“风向标”。

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中俄两国一方面加强了在跨境能源通道、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建设,另一方面不断摸索能源合作模式的创新,近年先后有中俄原油管道二线、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田湾核电站等一批重点项目完工或即将竣工。

目前,随着中国对石油、天然气需求的稳步增加,两国能源合作除单纯的矿物和油气产品贸易外,还扩展到在上游勘探开发、中游参股投资、下游炼化和精深加工合作及石油服务等领域,两国也积极谋划北极项目和智慧绿色能源的合作开发。

可以说,中俄能源合作已开始步入上、中、下游全产业链、多领域、全覆盖的多元化合作新周期,按下了走好快车道的绿色键。

合作力求深度

随着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进入新时代,两国扩大和深化能源合作,引领和创新能源合作的方向已明确,趋势已形成,这将为中资企业依托“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乃至大欧亚伙伴计划对接,中俄能源合作开拓新领域和新模式,形成区域乃至国际竞争力带来新机遇。

首先是中俄领导人高度重视,以两国能源高质量合作引领新时代中俄合作机遇。

在第二届中俄能源商务论坛上,习近平主席强调了中俄能源合作空间广阔,潜力巨大,愿同普京总统一道,引领和推动两国政府为两国企业扩大合作创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全面的政策支持。普京总统也表示俄罗斯欢迎中国企业加大对俄能源市场投资,俄政府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外国企业来俄投资运营提供良好市场环境。

可以确信,两国之间达成的顶层战略和政策支持将使中资企业有望实现深耕细作,推进全方位、高质量的能源合作。

其次是中资企业可以在俄能源合作科技升级中寻找机遇。

面对俄罗斯资源粗放型发展难以为继和扭转能源产业单一发展模式的趋势,习近平主席关于中俄能源合作要坚持企业为主体、商业原则,挖掘新潜力,推动中俄能源合作提质升级,深化上中下游全方位一体化合作等论述,将引领中资企业未来在巩固现有合作基础上,深化对俄能源合作的市场化运作、第三方合作和构建可持续机制。

再次是中俄能源商务论坛将成为中资企业深度介入能源开发的重要载体。

2018年,首届中俄能源商务论坛签署了20余项合作协议,今年的论坛再次签署了18项协议,为双方探讨扩大油气、电力、核能、可再生能源等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可以预计,中俄能源商务论坛将成为推动中资企业开拓合作渠道,扩大合作伙伴关系,放大合作效应的特色名片和资源平台。

最后是抢抓中俄扩大北极能源合作,为企业拓展事业带来的新机遇。

北极地区已探明石油储量约占全球石油储量的13%,未开采天然气和煤炭储量的30%和25%。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与帕亚哈油气田已成为我国冰上丝绸之路对接俄北极合作的标志性项目,随着能源、航运、装备、科考等合作规模与领域的扩大,极地资源和开发将带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资企业通过北极航道拓展与芬兰、挪威及欧美的能源第三方、第四方合作的潜力也将逐步凸显。

机制革故鼎新

能源合作不仅是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俄积极参与并主导全球能源治理合作的有效路径。

早在《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书中,中国就明确阐述要“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加强与世界各国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应对国际货币体系、过度投机、垄断经营等因素对能源市场的影响,维护国际能源市场及价格的稳定”。

近年,在稳定国际能源价格机制、建立国际能源共同体、壮大国际能源话语权、推动构筑国际能源新秩序上,双方通过合作做了诸多努力。但受制于能源安全观、能源资源竞争加剧、参与主体矛盾明显等因素,中俄拓展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的空间今后还将面临较多的挑战。

从加强全球能源治理合作,推动能源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中俄除继续致力于推动能源合作的全球化和市场化,以对话和协商推动多元化及多层次合作,确保能源合作与交流的地缘和国际环境稳定外,还需联手夯实三大机制。

一是能源合作的价格稳定机制。2018年,由于原油价格大幅上涨,中国原油进口价格总体上涨了30%。凸显稳定的定价机制不仅关乎双边利益,也是全球能源治理需要高度重视的课题。在能源消费国与供应国乃至过境国之间,应尽量淡化能源的政治工具和地缘博弈属性,使能源合作回归服务全球经济增长和区域一体化的本位。

二是规避能源合作的汇率风险。2018年,以美元计算俄对华出口增长44%,但以实物计算则只增长了14%。凸显汇率变化,成为推动过去一年中俄经贸风生水起的重要推手,也凸显中俄携手创新国际能源合作体系中的结算机制,推动石油结算本币化和多元化势在必行。

三是推动建立可再生能源的全球合作机制。关于北极能源合作和可再生能源合作,俄罗斯向中日韩等消费国发出了多边合作的呼吁,在第二届中俄能源商务论坛上,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与俄原子能集团签署了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建设协议。这些不仅将带动双边贸易和产业合作,还将极大地提升能源合作的科技含量和水平,也为中俄推动化石能源外的可再生能源和智慧绿色能源合作,进而为拓展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大国合作、多边合作创造了条件。

(作者系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东北亚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东北亚战略研究院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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